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每日金融
>
金融资讯
>
快讯

逐条解读141号文件,完美诠释现金贷公司该注意问题与机会(行业必看)

大圣数据
摘要:
明确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一、从标题开始解读

从标题就可以看出,监管方明确了用意是:“规范、整顿”,而没有之前媒体报道的“清理”,大家可以松口气,跟着我来,深呼吸,吸气,呼气。

很好,我们继续。

二、规范目的明确

明确了现金贷的定义和特征范围,同时对现金贷起到的积极作用首先给予了肯定。

“但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直接了当的说明了本次文件的用意就是要解决这几个点的问题。目的是为了避免金融风险(次贷危机,高收益资产成为常态对传统金融机构冲击也是很可怕的),和社会隐患(例如个人隐私泄露,今后额度越来越高以后一定会出现线下催收,难以控制)

国家法律有明确说明,任何条例或文件都不能与已制定的法律相抵触,若有则依照相关法律文件为准。所以本文件依然是把所有可能相关的法律条款和文件拉出来,作为基础参照。

明确告诉你,这个文件不是拍脑袋想想就出来的。

三、没有牌照怎么办?

不论放贷主体是机构还是个人,无牌照不能做放贷业务(不太清楚个人是怎么取得资质的,有案例吗?)。

这时候很多从业者就慌了,这下不能做放贷业务了,怎么办?是的,现金贷你肯定不能做了。但是,你可以做消费分期的助销业务啊(助贷听说过,助销是个什么玩意?(大圣数据等你来问这个问题当面告诉你)。

另外要恭喜有备案过P2P的你可以回头继续做P2P了,多想想资产端的风控部分是不是可以参考一下现金贷的风控模式?如果这么做是不是比现金贷对接P2P来得更健康一点呢?

四、注意资产选择

通过各种费用,费用率等等名头获取高额收益的模式不行,现在要看你的综合年化费率了,要符合最高法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36标准,不仅仅是放贷,撮合高于36的资产也不可以,所以做资金资产撮合的平台要注意资产的选择。

借款流程也有明确说明,借款人借款之前你必须得让借款人看明白你的借款规则,提示风险在哪里,不能到处埋坑,以前那种就默认打个勾的形式不可以了。这段大致就是说明了这些,但是有没有发现开头说的是“各类机构”,好像没说个人,那么是否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并未在此行列?(本人说不准这个,请参考其他专家的解读多重分析)

五、做好全面细致的风控

不能诱贷,例如送一台苹果X之类,但是没有明确什么形式才算诱贷,监管只是说明了自己的态度,不希望借款人拆了东墙补西墙成为社会风气。

要足够了解你的客户,说白了就是借款人的信息你不能只弄几个接口查查,再设计几个规则就放款了。需要你调研全面透彻,正在做好风控,包括条款中的各个维度都要调研,而不是用高费率去覆盖不良。

冷静期是什么,就是你得让借款人有个确认过程,不能一提交,几秒钟你就放了,后悔机会没给人家,要支持展期且一般不超过2次,那么超过2次也没说不行,这个监管只是提醒放款机构,超过两次风险较大,很少能看到监管文件明确给一个建议次数的,还是很用心的。最关键的是,现在需要明确借款人借这笔钱的用途是限定在放款机构指定范畴内。(后面再说,为什么监管层这么强烈的引导互联网金融一定要有消费场景)

借款人收入来源是未来是否产生不良的主要参考依据,这个信息你们必须得验证了,用什么接口去查要自己想。借款人对你透明了,你也得对借款人透明,这才公平,所以借款人借款之前,你得告诉他全部借款说明,哪怕水很深你也得告诉他到底有多少米!

明确了风控的重要性,强调信息完整及多头欺诈的风控要点,(大圣数据刚好在多头方面的产品非常优质,欢迎来聊)

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模型应该是指的是第三方风控模型接口,监管还是希望你自己有这个模型能力的,所以要慎用,但是你就是没这个能力建模,那就慎重的选个好点的用(例如大圣智维风控)

前面提到了要求有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才能放贷,所以有资质的机构有向地方金融办上报资产信息的义务,这个不得隐匿不良资产指的就是你上报的时候不能做手脚,不然就要惩罚你,怎么罚文件里未说,未说更可怕。

六、催收要文明,行事更需谨慎

这就是说明了不能暴力催收。以后让人还钱,说话还是要客气点的,最好的方式是走法律途径,例如互联网仲裁是一个很不错的法律催收办法。

再次强调了《网络安全法》,主要提醒大数据公司,不要为了赚钱乱了分寸。

七、强化网络小贷排查

对之前紧急停止批设的通知强化说明。这次对批设部门也要排查,你得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这个没说什么文件)才能给网络小贷公司发牌,不然你发的牌监管一律都不承认。

对网络小贷经营范围进行了认定,没有消费场景的网络小贷不让放了,有的也要整改,对国内消费有促进作用监管层表示支持(虽然没有直接说)。可以想象一下,电商是否会成为新的主要获客平台?

放款结构应关注共债情况(这是第二次强调多头共债),对学生、购房首付、金融投资禁止放贷(你搞搞联合助销是可以的)

最后这句话,似乎说明了,本文件只是中央监管意见,地方也得有个说法和监管响应。

八、放贷资金来源要求更严格

对放贷资金来源有严格要求,禁止网络贷款平台自己发布资产转让产品,不能通过对接P2P或金交所等获取放贷资金,有网络小贷牌照的机构可以对接ABS。但是融资比例正式做了限制,必须要满足相应比例规定(在此之前网络小贷牌照只要通过ABS就可能释放出更大空间,如今也限制了,之前玩得大的平台需要限期整改,限期是多久又没说)

九、银行类持牌机构的几种要求

银行类持牌机构不允许搞现金贷业务,不然有你们好看。

银行类持牌机构不能为无牌照的放贷机构提供资金,不能与无牌照机构合资成立放贷机构,说白了就是不允许让无资质的机构通过银行类持牌机构白身份。

银行类持牌机构不能将授信、风控等核心过程交给委贷业务机构,你自己这点核心能力都没有,就别玩了。

银行类持牌机构不可以接受无资质的担保机构或增值服务,第一次看到网络小贷提到担保,是不是在释放一个新的信号?是否互联网担保要会有一波春天?看看行业历史,好像也该轮到你了。

对三方委贷业务机构,需要明确不允许委贷机构额外收取其他利息或费用(其实这里也就是正名一下,让银行类持牌机构选择委贷业务机构门槛严格一点)

银行类持牌机构发布的资管理财产品,底层资产不允许有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

银行类持牌机构也要参与这次整顿工作,你也得干活,别在那当吃瓜群众。

十、还是36问题

做P2P的平台不可以对接36以上的的借贷业务,不能砍头息费,收取保证金(包括拍P2P的借款端也是一样)

十一、决策树过程自己解决

这一条字不多,影响的要点还是有点的。采集往往是放贷机构通过客户提交和第三方接口请求的方式获取,这个对业务机构影响不大。

甄别筛选就是决策树的过程你得自己做,不能让第三方帮你决策了,大致意思是连客户筛选都不会还要玩金融?资信评估就是评估模型,这个对不少机构影响很大,在线评估机构以后要从线上服务调整为服务定制并为放贷机构独立部署了,躺着就赚钱的模式行不通了。

开户指的应该是导流平台,对导流平台的模式有较大冲击,就是说你只能导流,但注册开户不能在你这,感觉比较被动。但是有场景的电商平台开心,他们嗅到了,原来他们才是最有价值的导流基础啊。

十二、p2p转型

做B2B资金资产撮合的机构,银行类持牌机构的资金不能给P2P,更不能给现金贷。其实监管层已经预测到,本文件一处,相当于提醒了P2P平台的借款端要如何转型,所以在行业还未有动作之时,先行下手切断银行类持牌机构的资金供给。

十三、新闻频发,重点关注学生群体

这里面有点技术难度,第一你得判断对方是不是在校学生,第二你还得判断他的还款能力,第三你要知道他的借款用途,用途是房地产则是绝对禁止放款的。(第一、第二个问题不难,通过借款人提交信息,再通过第三方数据公司验证提交信息真伪即可,第三个如何判断有点难了吧,好吧,其实监管就是只希望在你指定消费场景内放贷,你控制以外的场景就不要放了,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你们要多多贡献力量才对)

为什么画了个完美的分界线?文件的下半部分都是说明你若犯错就要怎么样怎么样的,本文章目的是教你不要犯错,所以怎么罚的内容我就不讲了。

本文或许还有遗漏部分,欢迎朋友们多多前来交流。

本文作者:赵玉新(大圣数据CEO)

每日金融产品线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