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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发展进入新阶段,有哪些P2P平台会被淘汰(附名单)

p2p黑板报
摘要:
在此背景下,中小P2P平台加速被淘汰,而其他P2P平台会加速转型。

原标题:无ICP备案的网站可予以关闭,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附名单)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业务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网贷行业监管体制及业务规则,明确了网贷行业发展方向,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持续审慎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备案管理第五条 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并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上海、深圳、北京相继下发《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均明确要求P2P平台取得ICP经营许可为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必要条件!

无论是银监会牵头发布的网络借贷管理办法还是近期各地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管理办法,都明确指出,P2P平台要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ICP经营许可证),合规长跑仍在进行时。

没有ICP备案的网站可予以罚款或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并将面临相应处罚。

icp备案号是针对所有网站,而icp经营许可证是针对于经营性质的网站。

ICP经营许可证是指经营性网站办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注册资金到100万的,内资、经营性企业网站,要到当地的通信管理局办理资料上交等一些列的程序申请,通过后,通信管理局会下发一纸质的ICP证,对你公司网站、网站名称和域名有保护性作用。

ICP备案就是网站备案,或者说叫域名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ICP备案是免费的,提交网站所有人及管理人、负责人等相关真实资料即可取得ICP备案号。个人、企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均可申请。是指所有生成的域名和建设好的网站都要进入到国家工信部备案网站进行在线录入备案,系统会自动生成,如:京ICP备00001号。是所有网站都必须要备案的。而ICP经营许可证一般是针对单位组织的。

1、ICP经营许可证与ICP备案的区别体现在:所有网站都要有ICP备案,但是只有提供有偿信息服务的网站才需要申请ICP许可证。

2、ICP经营许可证与ICP备案的联系体现在:网站只有做了ICP备案才可以去申请ICP许可证,并且,ICP备案必须以公司名义申请,提供服务器的单位必须有IDC或ISP证而且要在当地通管局做过备案才行。

据P2P黑板报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7年11月已经有384家平台同时获得了ICP经营许可证和ICP备案号,名单如下:

如有遗漏请给我们反馈(guaixiaozhu123@126.com),P2P黑板报定期整理更新

和银行一样纳入监管,是国家对P2P的最高认可

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地位,禁止自融、禁止销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禁止归集客户资金、禁止推广线下理财业务、禁止自担保、禁止发放贷款。只有足够严厉的监管标准,才能筛选出真正的P2P,伪P2P才会被加速淘汰,才能使得P2P行业回归理性。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网贷行业监管体制及业务规则,明确了网贷行业发展方向,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持续审慎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

《办法》出台后,按照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设计,银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分别于2016年底和2017年初,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随后,2017年8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并正式印发实施。

《信息披露指引》的出台,标志着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在此背景下,中小P2P平台加速被淘汰,而其他P2P平台会加速转型。P2P更加回归互联网和金融本质。互联网中流量为王,拥有大量用户和交易数据的合规P2P平台以及银行机构优势越发明显。

由此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迎来新阶段。

来源:P2P黑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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