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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群之马受严惩!成都5家国企披露巡视整改情况!

苏大大
摘要:
铁腕整改,让害群之马接受惩罚

文/苏大大

铁腕整改,让害群之马接受惩罚。

2017年12月13日,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成都城乡商贸物流发展投资集团、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同时披露了针对成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1月,成都市委巡察组分别对成都建工集团、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成都地铁公司(注:已更名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成都城乡商贸物流发展投资集团、成都公交集团进行巡察;2017年1月,成都市委巡察组对成都文化旅游集团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相关工作;2017年7月,成都市委巡察组对上述7家企业反馈了巡视意见。

黄桷树财经注意到,上述7家成都国企当中,有5家披露了巡视整改情况,摘录如下:

成都工业投资集团

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未到位”等问题。对集团管理干部涉及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10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

组织清退违规发放慰问金,实际收回退款364.45万元,所有在职员工已全面清退。对13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着力解决“个别领导干部目无法纪,侵占国有资金”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按照有关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予1人撤销党内职务及行政降级、1人留党察看处分,追回违纪违规所得薪酬98万余元。

着力解决“个别企业领导人生活作风不正,还利用自身职务形成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的问题。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相关下属企业总经理作出免职处理,并在全集团范围内进行通报。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

对成都市委巡察办通过市国资委党委反馈的14名中层管理人员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严肃处理,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8人。

开展靠山吃山、吃里扒外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投资并购、产(股)权转让、项目分包比选、长期提供大额资金及无偿借款等内容,抽查下属企业12家,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工程款抵偿手续不全、资产收购未经审批、对外投资未进行报备、生产基地建设及设备采购未进行招标比选等问题。

共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172份,给予违规兼职兼薪的党员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

集团公司党委对市国资委转办的巡察组抽查核实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处理,给予5名干部提醒谈话、1名批评教育、1名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的组织处理,另外1名传媒集团管理的中层干部移交其公司党组织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对1名中层干部学历造假进行了处理,撤销其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成都城乡商贸物流发展投资集团

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讲政治纪律,传播政治谣言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

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规草率决策,造成国有资金流失问题。着重从制度源头加以防控。

个别企业存在公款消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严肃处理18大前收受红包人员,向所在企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以案促教,在集团内部开展警示教育。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2016年,集团公司纪委初步核实问题线索8件,转立案3件;全年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10人,诫勉谈话6人;配合市国资委纪委查处委管干部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协助司法机关对3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受理6件问题线索,办结5件,向检察院移交线索1件;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现正在进一步完善各子公司一级风险点的监督管理机制。

针对“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行业‘潜规则’”的问题,集团公司积极协助市纪委及检察机关查办违纪案件,开除党籍3人,开除公职1人,解除劳动合同2人。

针对“人才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集团公司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完善人才梯队建设。2016年选拔后备中层干部48名,配合市国资委选拔市属国有企业副职后备干部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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