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人民银行中山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市管控大队公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表明,农村居民(包含贷款人、配偶及其子女,相同)办理贷款选购普通商品住房时,家庭主要成员在本地户下无成套住房的,无论是否已运用贷款买过住宅,金融机构需按第一套住房实行住宅贷款政策。
除此之外,中山市市自然资源局依据农村居民申请办理或授权,给予家中住宅户数网络查询并提交查询记录,金融机构由此实行。《通知》自8月31日起实施。(新闻记者 岳品瑜 实习记者 董晗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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