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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漏雨专项维修资金可先施工抢险再公示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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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确立先工程施工抢险救灾、再公示公告、再拨款资产程序,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迅速应用

针对近期强降水所引发的居民小区房屋漏雨需求集中化状况,2日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会与市住宅资金管理中心应急下达《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优化提升房屋漏雨紧急状况下应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操作流程,确立先工程施工抢险救灾、再公示公告、再拨款资产程序,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迅速应用。

根据通知要求,当居民小区内产生房屋漏雨状况,并已超过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人检修范畴时,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应迅速将状况向所在地居(村)民联合会汇报。由所在地居(村)民联合会集结业主委员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以及相关小区业主共同去现场对漏水问题进行实地检查,确立维修改造方式及范畴,并举办现场会议确定。

多方核实后,由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或物业服务人授权委托施工企业优先对房屋漏雨涉及到部分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工程验收成功后,应授权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预算问题进行结算审核,并把有关材料在物业管理区域醒目位置公示公告,让广大业主充足了解。

接着,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或物业服务人向各个区相应(房产管理局)明确提出维修资金应用申请办理同时提交有关材料。各个区立即进行审查或审核同意后,由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个区管理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开户行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拨到施工企业银行帐户中,完成全部维修资金紧急操作流程。

(小编:张紫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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